洋浦环卫有限公司关于公开遴选工作服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工作服       |      2024-04-09 04:36:08

  (一)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事)业营业执照,具备政府招投标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查询的信息,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二)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提供2023-2024年度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税收和社会保障缴纳记录。

  (五)提供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三类不良信用记录证据截图。

  (六)提供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成立年限不足的以实际注册年限为准)。

  (七)提供企业须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信息或承诺函。

  (四)提交报价材料要求全部密封在一个档案袋里,报价文件需装订成册,要有目录、页码,封面需注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日期:,每页加盖公章。

  (六)报价文件一经受理,即被视为认可以上要求,且不可撤回,杜绝恶意报价。

  (一)由招标单位对报价单位进行评审,根据报价情况选择报价较低或按平均投标价对照比差价方式择优选择一家为本项目的中标单位(即只有三家单位报名则按最低价方式选择,如有超过三家(不含三家)按平均投标价对照比差价方式)。

  (二)确定的中标单位将在洋浦经济开发区政务网、儋州市人民政府网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本项目中标单位。